2005年3月1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委员建言改变养老方式 国家社会承担更多责任

  据信息时报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,然而,随着独生子女的比例不断扩大,一对夫妻赡养两对老人的现象非常普遍,由于子女工作繁忙、无儿无女等方面的原因,越来越多的老人不得不独守“空巢”。据了解,“空巢老人”目前在全国至少达2360多万。包括“空巢老人”在内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。全国政协委员崔琳日前提交提案,建议将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转为社会化养老。
  针对日益加大的养老压力,崔琳认为,这样大的压力不应该仅仅压在家庭的身上。她表示,由于计生政策的实施,独子家庭十分普遍,其承受的养老负担十分沉重。此外,考虑与国际接轨,应将养老方式从以家庭为主过渡到以国家和社会为主。因此,她建议,适度修改现行的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将“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”改为“主要依靠国家和社会”。
  同时,国家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普惠式国民养老保险与覆盖“空巢老人”的社会救助制度,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收入保障,经费来源于税收,待遇标准与工资脱钩,但必须与物价水平挂钩,并随着整个社会平均收入的提高而提高。与此同时,政府提供的社会救助必须向“空巢老人”倾斜。
  对模范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老人,特别是“四二一”家庭中的老人,退休之后由国家予以一定的经济资助或奖励。